《经济参考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获悉,2012年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将提高到250元,并同步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 陕西省将推动养老、医疗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彻底解决集体企业职工养老的遗留问题,落实环卫工人和出租车司机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和残疾人、高龄老人、孤儿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另外,在医疗药品价格方面,陕西省将改革公立医院药品销售加成政策,逐步降低药品流通环节的加价水平。规范医药价格行为,继续降低偏高的药价,加强对医疗器械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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