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负责人22日表示,北京市水资源短缺、水环境质量恶化等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统筹城乡、覆盖全境、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加强河湖保护管理。 北京市水务局负责人22日在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关于<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时表示,随着北京城市的快速发展、自然条件的变化,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由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400立方米锐减至目前的不足200立方米。在2010年监测的有水河流中,不达标河段长度为1148公里,约占有水河流长度的52%。城市湖泊虽然水质达标率较高,但由于受面源污染及补水水质影响,夏季富营养化迹象仍有发生。北京水资源短缺、水环境质量恶化等矛盾日益突出。 这位负责人表示,立法保护河湖、规范河湖管理,是实现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北京市拟制定河湖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打破河湖保护管理的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二是加大对河湖工程的保护力度。三是加强水环境建设,突出河湖的生态性和景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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