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素有“阳光下的交易”之称,但伴随着高价采购、暗箱操作等问题的不时出现,在不少人的眼中,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有陷入困境之虞。作为全国最早的政府采购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深圳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方面的实践,也许可以成为探索当前难题破解之道的一个有效样本。 深圳市在招投标中实行了“评定分离”制度。据介绍,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区实行全封闭、实时视频监控,进出人员需凭借专门密钥验证身份。评标专家在评标当日从库中随机抽选,独立打分。 “全市将试行评标和定标分离的制度,评标委员会只负责在投标供应商中推荐3家以上的中标候选人,之后通过采购单位自定、抽签决定或再次竞价价低者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叶剑明说,这种做法有助改变评标专家权力过大而又难以追究责任的状况,有利于提升采购质量和采购满意度,提高采购效率。 除“评定分离”外,2009年下半年起,深圳市开始推行“预选供应商”制度。具体做法是:对一些采购次数频繁、采购预算为2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预先选定一批资质优、服务好、信誉高、纳税多的企业纳入专库管理。主要定标方式为网上竞价,即在确定最高限价后,供应商可在网上连续往下竞价,价低者得,同价从先。 商场供货模式是深圳政府采购制度上的另一创新。2009年,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商场供货模式试点,对电脑、打印机、空调等通用类产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4家供货商场,商定了政府采购的优惠比率。在区政府采购网上建立虚拟商场,物品与商场门店实物一致。采购单位可通过虚拟商场选购所需物品,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由国库集中支付。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部副部长高峰表示,以往采购时,一些厂家为牟取高额利润,对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协议采购产品,往往为政府部门提供特配机型,价格较高,而且与市场上的主流产品没有可比性。商场供货模式使采购价格可比,体现了公开透明,同时也增加了政府部门的采购选择渠道,并可防止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不仅如此,深圳还推行了市区联动改革:对市区的部分项目实行了统一采购,共享项目的采购结果、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等信息资源,市区联动形成合力,擦亮了深圳政府采购品牌。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市实现了政府采购全过程操作、管理和监控的电子化管理,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叶剑明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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