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在保障房准入和退出方面,出台了许多详细规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明卿表示,随着历年项目不断竣工,保障房建设实物量的不断增加,下一步将由重点保建设转为“建管并重”,尝试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 根据甘肃省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标准的制定方面,甘肃省提出,市州、县市区政府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同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确定准入标准和基本住房保障标准,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等4类保障性住房,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和总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等作为主要参考指标,合理设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明确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在确保分配公平方面,甘肃省要求各地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障房分配方案,其中有关保障房的房源信息要细化至地址、套数、户型面积等,同时分配对象范围、分配方式、申请条件及程序等方面也要求明确公示。甘肃省还将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制度,该轮候制度要充分反映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申请顺序等因素,同时对经过审核的保障对象要予以公示。 而在保障性住房退出制度方面,甘肃省首先将健全保障家庭动态管理制度,对已经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定期申报收入、人口变化情况,基层部门采取定期入户调查、社区和邻居访问等方式核查申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并将其作为保障房退出管理或租金调整的依据。 郭明卿表示,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工程,甘肃省将建立保障房房源信息、保障住房家庭基础信息和保障家庭信用评价信息三个数据库。同时,有关保障房的租金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也成为保障房管理运营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 郭明卿介绍,甘肃省从2009年以来开始研究保障房管理问题,随着保障房建设实物量的不断增加,历年项目不断竣工,甘肃省侧重于管理进行了一些政策配套,其中对保障房申请准入,轮候退出标准的规定不断完善。下一步甘肃省还会对现行保障房的分配、退出政策进行完善和细化,加强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退出管理,促进保障房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流转。
据统计,截至11月底,甘肃省2011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已开工19万套,开工率达104.6%,10.82万套主体竣工,竣工率达60%。同时,2008至2010年甘肃省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23.98万套,主体已竣工21.26万套,主体竣工率达89%,已分配入住17.3万套,分配入住率达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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