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病逝5年后,爆出争产风暴。长房三子霍震宇以遗产执行人身份入禀法院,指控兄长霍震寰擅将逾14亿元部分遗产据为己有,并迫令长房兄弟姐妹签署备忘确认唯一受益人身份,否则不获分配财产。 震宇要求撤换震寰及年事已高的姑姐作为遗产执行人,由退休法官罗杰志代替,并要求震寰交代部分遗产帐目及去向,揭开霍家争产序幕。 提出诉讼的原告人为霍震宇,答辩人为三房共16名家庭成员的遗产受益人。震宇、震寰及霍英东胞妹霍慕勤均为霍英东的遗产执行人。
据入禀状指出,霍英东生前委任3人作为遗产执行人,安排死后由信托人从遗产中,每月向每位妻子及子女分配固定财产。 原告指震寰在未得到其余两名遗产执行人同意下,将由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50普通股、离岸公司及与霍英东联名的离岸户口持有共14亿港元转为名下及私人户口,当中包括转帐款项,以及出售股票声称是有关遗产的唯一受益人。
不签备忘不获分产
据入禀状指出,震寰于07年至08年间,曾于大宅与各房成员开会,要求各房家庭成员签订4份「家庭安排备忘」,声称自己是霍兴业堂持有的股权唯一受益人,要求各房签署确认其受益人身份,否则不会获分财产,只会获分每月固定款项。 最终二房及三房签署有关备忘,震寰并在未得其余两名遗产执行人同意及签订备忘下,从离岸公司获得的资产中,支付5.09亿港元予两房成员。 原告指其后得知处理遗产的律师行,应震寰要求预备4份备忘文件。原告指得悉后,认为涉及利益冲突,该律师行最后自愿停止代表双方,其后更向遗产执行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就资产争议一事上,调查震寰是否能公平地出任遗产执行人。
震寰不在港未回应
原告认为,震寰做法涉及作为遗产执行人及个人利益冲突,其间又向共同遗产执行人及其余遗产受益人施压及威迫,单方面分配遗产,及将部分遗产据为己有,故要求撤换其遗产执行人身份,改由已退休的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与原告一同出任,并要求震寰交代遗产帐目,以及保险箱内遗产内容。 至于年届85岁的姑姐霍慕勤,原告指她健康欠佳,自霍英东去世后,已没有参与执行遗产事宜,原告曾多次去信接触对方,但从没有响应,令执行遗产事宜难以运作,遂要求一同撤换。 争产风波甫爆出,霍霆寰昨日透过其助理表示,他目前不在港,暂未能响应;其兄霍震霆昨日透过助理表示,不会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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