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监局8日表示,目前正在就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的两个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2012年1月7日,拟把“90号、93号、97号”的汽油牌号修改为“89号、92号、95号”,且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的硫含量都将降至“不大于0.001%(质量分数)”。 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8日表示:“改变汽油牌号,调整车用汽油和柴油的硫含量指标是本次标准最关键的内容。”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中的硫含量均修改为“不大于0.001%(质量分数)”。在2007年修订的标准中,北京市车用汽油中硫含量标准为“不大于0.005%(质量分数)”。 据了解,如果汽油、柴油中硫含量超标,会在发动机中燃烧后生成大量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这都是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而且还会腐蚀发动机部件。北京市质监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解释,因为降低了汽油中硫的含量,因此汽油的冶炼工艺就要进行调整,汽油牌号也就有了相应变化。 “车用汽油标准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醇以及含铅、含铁和含锰的添加剂。北京市销售的车用汽油中,应加入符合要求的汽油清洁剂,保证汽油的清净性。 北京市质监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制定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两个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已经实施和将要实施的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对汽油和柴油中的硫含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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