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6日联合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这意味着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正式开闸。 据介绍,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境内证券的试点将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开始,运用其在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人民币投资额度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初期试点额度约200亿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待此试点顺利启动和开展后,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论证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可能性。 在投资运作方面,试点机构可以投资人民币金融工具,为控制风险,试点初期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记固定收益类基金,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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