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调整营业税起征点 惠及5.6万户个体工商户
2011-12-16 作者:记者 张晨俊/西安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字号
大
中
小
】
经陕西省政府批准,从2011年11月1日起,陕西省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将提高至月营业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次(日)营业额500元的国家最高标准。
据陕西省地税局测算统计,全省将有56575户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其营业税及其附加的负担将减轻近1.29亿元,年户均免征营业税及附加2292.09元。
营业税起征点作为税收减免的一种具体形式,是税收要素的一项重要内容。据了解,此次是陕西省继2007年后再次提高营业税起征点。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出炉 明年起上海先行
2011-11-18
·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落地
2011-11-18
·
[关注]
网民: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是“雪中送炭”
2011-11-02
·
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大幅上调
2011-11-01
·
财政部:继续对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
2011-09-15
频道精选:
·
[财智]
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
·
[财智]
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
[思想]
周继坚:别让“陆地思维”毁了渤海湾
·
[思想]
钮文新:紧缩货币“弊端”凸显
·
[读书]
《五常学经济》
·
[读书]
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