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14日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陕西省将要求销售房源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实行一套一标;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还要标示建筑面积单价。
根据日前下发的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发商应对商品房销售进行价格备案,并建立健全商品房价格备案公示制度。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销售之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及不同楼层的累进加价率应在价格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进入市场交易的住房,通知要求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完成明码标价监制手续,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对外销售,实行一套一标,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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