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部署,黑龙江省在未来五年将大力开展水电工程建设,这项工作年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15万吨。 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黑龙江省在“十二五”期间将开展5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工程,总装机5.4万千瓦,年发电量1.55亿千瓦时,总投资8.98亿元。 同时黑龙江省将开展9个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项目,新增代燃料电站装机2.498万千瓦,解决2.42万户、8.12万农村居民生活燃料问题,总投资4.8亿元。 此外,黑龙江省还将对53座1995年以前建成的农村水电站(厂)进行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增效扩容,新增装机1.66万千瓦,年增发电量13321万千瓦时,总投资3.37亿元。 据介绍,这些农村水电工程,每年可替代标准煤12.5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15万吨,每年可获得生态效益约643万美元。同时可保护森林面积约40.51万亩,保护水土不流失面积0.67万亩,退耕还林面积16.1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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