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日前调查显示,2011年初青岛市采取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等措施开始显效,前三季度青岛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0725元,同比增长14.1%。
据介绍,2011年初青岛市发布了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设定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上线、下线职工平均工资分别增长23%和6.5%,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围绕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2011年一季度末,青岛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测算调整。市内七区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市辖五市由760元调整为950元;首次公布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内七区由9.6元调整为11.5元,市辖五市由7.8元调整为9.8元。 为保障工资指导线制度落实,青岛人社部门建立了备案制度,要求企业在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报送人社部门备案;在政府发布当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30日内,及时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