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获悉,合肥市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搭建企业服务平台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用地难以及生产成本高这“三难一高”突出问题。
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合肥市鼓励信贷资金投向小微企业,要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将小微企业业务单独考核、单独核算、单独配置资源,全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不得低于60%,新增贷款增速不得低于2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的小微企业贷款,同级财政按季末平均增加额的0.2%给予奖励。
合肥市还鼓励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对企业贷款担保额达到全部贷款担保额60%以上,且担保费率不超过平均担保费率水平的依法经营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同级财政按每年季末新增在保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奖励。
全市还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加大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政策扶持,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负担。对于组织和介绍技术工人到小微企业就业的,财政给予补贴。
为解决企业用地难问题,合肥市明年在市辖四个城区分别建设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对租驻或者购买标准化厂房的小微企业,财政给予租金补助或者减征、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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