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12月份,济南市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的商品房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严查违规预售、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据介绍,在商品房开发建设环节,济南市将重点检查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证书未按期年检、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开发经营权证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行为。 针对商品房销售交易环节,济南市将严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未即时与购房者进行网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手续的,以及开发企业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对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环节,济南市将重点检查商品房开发项目在交付时是否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存在改变使用用途等行为。针对房地产企业自查情况,还将对可能存在以商品房销售、返租、回购、转让、加盟等方式非法集资的个别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做好预警和防范。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表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发布通报、执法处罚等方式,纠正存在问题。对可能发生犯罪活动的问题或线索,将移送司法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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