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6日宣布正式启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根据试点政策,今后合芜蚌三市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将可凭借“创新成果”获得一定的股权和分红权。“十二五”期间,安徽力争完成30至50家企业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
股权和分红激励是国际通行的一种中长期激励方式,对于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特别是提高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具有重要作用。此次合芜蚌推出的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三大示范区后,全国第四个享受这一政策的区域创新重点区域。
合芜蚌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主要针对试验区内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赋予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定的股权和分红权,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企业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安排。根据安徽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合芜蚌创新区内国有和民营科技创新型企业,可将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以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形式激励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管人员;企业自行或联合转化科技成果、转让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其他企业等,技术人员都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激励;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技术人员奖励,受益者可在五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此次合芜蚌推出的股权和分红激励与中关村等地相比,设定的激励门槛更低、申请程序进一步简化。规定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端人才,参与股权激励时不受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年限限制。突出试点管理机构服务功能,企业申请试点流程中不设联合审批环节,民营企业只需到所在城市试点工作机构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合芜蚌三市在“十二五”期间计划辅导培训100家以上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力争完成30至50家企业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