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4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关键指标的预算控制,包括加强投资项目的预算控制,严控亏损或低效投资;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加快资金周转;加强债务规模与结构的预算管理,严控债务规模过快增长。
在投资项目预算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在确定年度投资项目时要坚持效益优先和资金保障原则,严控亏损或低效投资,严控资金难以落实的投资,严控超越财务承受能力、过度依赖负债的投资。在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方面,《通知》要求结合企业面临的市场形势、创现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赊销和库存规模,加强应收款项和存货的预算管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现金保障能力。在债务规模与结构的预算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通过对预算资产负债率、带息负债比率等债务风险类指标设定合理的目标控制线等措施,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过快增长;结合速动比率、流动负债比率等指标分析,优化债务结构,切实防范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