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发布
2011-11-24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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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3日发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债权转股权的,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办法规定,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70%,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债权的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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