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21日消息,第1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峰会期间,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议定书》。《议定书》将在各国完成国内法律审批程序后,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批具体承诺将对商业服务、电信、建筑、分销、金融、旅游、交通等部门的承诺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同时,第二批具体承诺还进一步开放了公路客运、职业培训、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等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