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免征
2011-11-18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字号
大
中
小
】
财政部17日发布公告称,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现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等22项费用。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频道精选:
·
[财智]
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
·
[财智]
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
[思想]
周继坚:别让“陆地思维”毁了渤海湾
·
[思想]
钮文新:紧缩货币“弊端”凸显
·
[读书]
《五常学经济》
·
[读书]
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