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自2011年8月1日起对辖区内实现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1%的比例代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为确保征收政策执行到位,分局按照“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积极采取“四个到位”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代收工作。截至目前,分局已入库地方水利建设基金72.9万元。
思想认识、业务培训到位。召开地方水利基金代收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省政府及省局文件精神,明确此项代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省局的要求上来。举办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专题培训班4期,对内强化分局一线征收岗位工作人员对代收水利建设基金相关政策、票证管理和会统核算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使干部职工尽快熟悉和掌握水利建设基金代收业务相关规定和征管工作流程;对外针对不同规模层次的纳税人就正确计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缴纳数额及填报《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等内容进行辅导培训,为确保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到位。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等方式重点宣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依据、征收率及代征时间等内容,让越来越多的单位及社会人士理解、认可和支持代收工作;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社区、农贸市场进行现场宣传,对重点税源大户采取送政策上门的方式,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发放宣传明白纸3000余份;税收管理员通过电话告知、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温馨提醒纳税人,并开通咨询电话便于及时解答缴费单位的各种问题,取得了广大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部门协作、协调监管到位。与财政局、水利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地方水利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发现、研究、解决代收管理工作及政策执行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矛盾与问题,理顺工作关系,做好宣传、监管等各项代收业务衔接工作,对已缴纳下半年河道维护费的纳税人,积极反馈、协调做好退付工作,促进了监管工作正常、规范开展,提高了工作质效。
税源分析、信息反馈到位。成立了以分局长为组长的水利建设基金专项调查小组,对辖区内所有纳税人税款实现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代收对其经营的影响,做好信息反馈和政策解释,为8月份的代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分局将此项代收工作纳入征管工作重点,坚持一天一调度,与工商、国税、房管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了代收工作执行规范、顺畅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