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文明确,为深入推进稀土专项整治行动,决定11月11日至25日由相关部门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赴内蒙古、江西、江苏、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10个省(区),对稀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通知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稀土文件和部门专项整治文件的工作部署、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稀土矿山、冶炼分离企业落实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要求情况,主要包括:本省(区)清理稀土探矿权、采矿权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勘查开采和超总量控制指标开采行为;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落实国家指令性生产计划情况,无计划、超计划企业是否全部停产;是否存在买卖非法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行为;稀土矿山、冶炼分离企业是否按照环保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了环保核查及企业符合环保要求情况,是否存在漏查和不达标企业仍在生产的情况。稀土出口企业有无走私、违规行为。此外,检查内容还包括,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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