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财政厅了解到,2011年以来,广西财政部门坚持把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纳入财政整体工作计划,将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密切的“三公”经费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管理,推进改革,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源头治本工作。 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今年,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自治区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快公务卡推广工作,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并将就规范接待经费审批程序,加强接待部门内控管理,规范接待经费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的管理。 二是健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机制。首先加强源头治理,在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时,严格要求各部门按照“严格控制、厉行节约”原则编列出国经费,较好地压缩和控制了各部门一般性出国经费。其次是完善制度,部署建立全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情况,防止出现因公出国(境)经费突破预算和无预算支出问题。另外,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各项审批制度。 三是积极做好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改革工作。目前已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对广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更新配备计划、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全过程作出具体规定,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同时明确在自治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发布之前,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一律不予安排使用。 四是切实加强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相关经费审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国际会议,经批准举办的国际会议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制定经费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否则一律不予安排经费;对已经确定的重大活动,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开支,切实跟踪资金的运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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