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电信联通涉嫌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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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称,若认定垄断,电信联通营收将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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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0 作者:记者 侯云龙/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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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1月9日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查明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对外表示,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总共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支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企业给出高价,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优惠价,已经构成了《反垄断法》中的“价格歧视”。 李青表示,如果垄断事实成立,将对两家企业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1%至10%的罚款,对中国电信来说,互联网收入一年大约为500亿元,中国联通一年大约在300亿元左右。以此测算,如果两家企业最终被裁定存在垄断行为,将因此遭到数亿至数十亿元的罚款。 受此消息影响,当日两家公司股价双双下跌。其中,中国电信H股股价报收每股4.82港元,跌0.413%,盘中一度下跌3.51%;中国联通A股报收每股5.47元,跌2.84%,盘中一度下跌6.22%。对此,有证券分析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根据当天两只股票走势和成交量,明显有资金护盘,否则下跌会更加“惨烈”。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两家企业被裁定为垄断,并因此受罚,将极大地影响两家企业当季的营收。根据发改委方面目前表态,两家企业最终受罚的可能性很大,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股价可能会进一步走低。 李青介绍,据工信部统计,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1078G国际出口宽带的24.3%。从互联质量看,两公司2011年1到9月骨干网互联时延为87.7到131.3毫秒,丢包率为0.2到1.9%,均不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兼互联网服务暂行规定》中的“时延不得高于85毫秒,丢包率不超过1%”的要求,表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 另外,根据《2011年蓝皮书的中国信息化形式分析与预测》数据,截止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排名全球第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的1/10,但平均1兆每秒网速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到4倍。 对此,伦敦花旗银行分析师梁嘉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发改委的表态,和国内上网资费等情况,可能会使有关方面加大实施《反垄断法》的力度。届时,互联网接入市场有望进一步放开,除了资费继续下调外,还可能出现新的服务商。这样一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相关业务收入将出现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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