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近日宣布,与中国公司冠捷科技集团(TPV)正式签署了一项合资协议,冠捷科技收购飞利浦旗下电视业务,并成立合资企业共同经营。
该交易预计将于2012年第一季度完成。新合资企业由冠捷科技和飞利浦公司分别持股70%和30%。经过谈判,飞利浦同意向合资公司提供超过3.85亿欧元的金融支持,这其中不包括两家公司以后向合资公司提供的额外股票资金和附属性贷款。同时,飞利浦向合营公司授予独家商标许可使用权,初步期限为5年。此后,新合资企业在符合关键业绩指标的条件下,品牌使用权将自动延长5年。新合资企业将于第二年起向飞利浦支付品牌专利使用费,以年度销售额的2.2%为标准,最少不能低于每年5000万欧元。
飞利浦总裁弗兰斯·范·豪滕(Fans van Houten)表示,新合资公司将利用两家公司的优势,提高飞利浦电视市场占有率。而飞利浦公司可以将重点更多地放在医疗保健器材和照明市场业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