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审查通过了由海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出资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允许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不会考虑在其他地区批准设立新的免税品经营公司。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批准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并赋予免税品特许经营权,是实施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最重要的配套政策措施之一,将有利于充分调动海南省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离岛免税政策作用;有利于鼓励适度竞争,避免垄断经营,促进海南省免税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除近日批准成立的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外,目前,我国境内经国家批准的免税品经营企业主要还有四家: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上免税行(外资),主要经营北京、上海国际机场的进出境免税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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