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打部分充装单位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杂二甲醚进行销售、威胁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规范生产流通市场秩序。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贵州省质监局了解到,质监系统通过对107组样品抽样检查发现,有52组检出掺混二甲醚,合格率仅为52%。液化石油气中平均掺入二甲醚比例近19%。在专项检查中,共检出含二甲醚液化石油气605.48吨,封存131.6吨;立案60件,退回厂家处理121.吨。 据介绍,二甲醚是一种煤化工产品,与液化石油气掺混后,对钢瓶密封件有溶胀破坏作用,会造成气体泄漏,甚至发生爆炸等安全隐患。 贵州省质监局分析认为,液化石油气中掺杂二甲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低价、无序竞争,二甲醚售价较液化石油气每吨低2000元,可降低成本;二是为达到缺斤少量的目的,充装前不抽取钢瓶遗留残液。 贵州省质监局副局长肖跃表示,质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充装单位行政许可的监管,发挥技术优势,加大执法力度,严打无证充装、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充装,以及在充装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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