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建设资金“瓶颈” 防止利益输送“黑洞”
重庆公租房调查
2011-11-04   作者:记者 徐旭忠/重庆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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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公租房 ,真是把问题解决到我们心坎里了,这才是真正关心老百姓疾苦,要不我们一辈子都要住在破房子里。”位于重庆市主城区民心佳园的承租户冯兴华如是说。
  冯兴华一家的经历,是重庆许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梦得以实现的缩影。自去年以来,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目前一些公租房项目已陆续竣工并投入使用。在此过程中,重庆市着力搭建土地供给和资金筹措机制与平台,强调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分配”,坚决杜绝利益输送“黑洞”,确保公租房建设顺利推进。

  党政运筹寄“民生” 中低人群“全覆盖”

  冯兴华一家是重庆市第一批入住公租房小区的住户。冯兴华告诉记者,她们家共有五口人,原住在九龙坡区石坪桥一个面积只有31平方米的破房子里,过着“蜗居”生活,做梦都想住上宽敞明亮的房子。但是,对于一个每月只有3000多元收入的家庭来说,买商品房是不可能的。由于没有像样的住所,原本早该结婚的儿子,一年年拖着。公租房让冯兴华不再为住房担忧。今年2月,他们家申请了一套两室一厅81平方米的房子,于3月初参与了公开摇号配租,幸运地被摇中。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介绍,自去年以来,重庆市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过程中,提出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住房调控思路,决定以公租房为“抓手”,构建新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特别是解决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
  张定宇说,在重庆,大约有1/3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即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城市居民、大学毕业生、新就业人群等“夹心层”群众。这部分人被排除在现有的住房体制之外,既享受不到廉租房保障,短时期内也买不起商品房。
  根据重庆市政府规划,自2010年起的三年内,重庆市将开工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以解决200余万人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2010年,重庆市开工建设1350万平方米公租房。今年,重庆市开工建设13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强调,4000万平方米不是公租房最终建设规模,之后重庆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中低收入人群的状况来建设,总的原则是有多少需求就建多少,做到供求平衡,供略大于求。“下工夫做个三五年,可逐步实现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全覆盖’。”黄奇帆说。

  土地供给靠“划拨” “第三财政”扛大旗

  清华大学教授崔之元表示,政府敢于舍弃“土地财政”,采用划拨方式供给公租房建设用地,是重庆公租房建设的一大亮点。同时,重庆市构建了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融资平台,重点依赖国有资本发挥“第三财政”的作用,为公租房提供财力支撑。
  自2002年开始,重庆市就建立了土地储备中心,对土地市场进行宏观调控。2003年,又在土地储备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重庆地产集团”,由市政府注册,建立了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储备供应机制。市政府赋予了重庆地产集团、重庆城投集团等部分市级国有企业土地储备的资格,这样土地就牢牢地掌握在政府手中。近几年,重庆通过工业结构调整、老厂搬迁、院校置换、旧城拆迁等方法,已经储备土地30多万亩。为保证公租房建设,重庆市政府仅在主城区就从储备土地中拿出3万亩用于公租房建设用地。
  黄奇帆介绍,重庆市的公租房建设按财政投入和融资贷款3:7的比例,采取“1+3”的模式筹措资金,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第三财政”的作用,实现公租房建设“不差钱”。“1”是指财政投入约300亿元,包括中央专项补助、本级财政支出、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补助方式。“3”是除财政投入外的800亿元融资贷款,通过社会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社保基金贷款等。
  重庆市积极争取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拓宽公租房融资渠道。截至目前,重庆市已将3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发放到重庆市地产集团和重庆市城投集团建设的4个公租房项目。其中,重庆市地产集团建设的民心佳园和康庄美地公租房小区分别贷款8亿元和5亿元;重庆市城投集团建设的两江名居和民安华府公租房小区分别贷款15亿元和2亿元。下一步,重庆市将继续争取国家的支持,积极申报新的公租房贷款项目,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全国社保基金贷款也成为重庆公租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全国社保基金通过交银信托,并由国家开发银行担保,向重庆市城投集团发放三年期45亿元信托贷款,支持重庆保障房建设。这笔贷款将专项用于支持重庆茶园新区公租房项目的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6万平方米,全部建成后,可提供3.74万套公租房。
  从实际操作来看,重庆去年开工建设的1300万平方米公租房,占建设规模的33%,投资需达300多亿元,目前已全部落实。其中,政府投入达100多亿元,市场融资近200亿元。今年计划开工建设的135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资金也已有着落。

  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分配”

  公租房建起来了,如何分配到住房困难人群手中,而且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仅关系千家万户“住有所居”梦想的实现,更考验政府的公信力及社会管理能力。
  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局长郭唐勇介绍,为确保公租房“阳光分配”,重庆市制定了公租房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公租房的申请方式、申请条件、申请要求、审核配租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严把审核配租关。一是加强资格审查,建立了公租房信息网和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房管、公安、社保、工商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相关数据查询比对,严格审查申请人所填写的住房工作情况及申请资格。
  二是通过“对外公示+社会监督”的办法,将公租房置于政府管理和民众监督之下,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在网上公示,接受实名举报。公租房摇号配租过程均实行全程电视直播,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申请者代表、承租户代表、监察和公证人员到现场监督、公证。摇号配租结果在公租房信息网和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自去年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已陆续竣工,部分公租房小区已进行了摇号配租,申请总数突破九万人,摇号配租55000余套,惠及中低收入群体超过10万人。其中一万多户约两万余人已搬进新居。
  从前两次组织公租房摇号配租申请人的情况看,主城区户籍的住房困难和无住房家庭占43.3%;大中专毕业生新就业人员占15.7%;进城务工和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占41%。今年,重庆市将有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陆续投入使用。

  堵住利益输送“黑洞”

  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一些项目因分配不公、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而饱受公众诟病。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重庆的公租房不会成为一个利益输送的“黑洞”,要把获取暴利的“后门”关上,“前门”也就没有人弄虚作假,灰色交易会大幅度减少,这无疑考验政府智慧。
  为防止利益输送,重庆市在谋划公租房之初就考虑设计一套科学管理机制。重庆市明确规定,公租房服务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二是新生代大学生,三是重庆城市居民住房困难群体,人均住房面积在14平方米以内。黄奇帆说,“这三类服务对象特征明确,不易浑水摸鱼,实际操作比较简单,符合老百姓利益。”
  为此,重庆市对公租房住户的退出机制也进行了周密的制度设计。根据重庆市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公租房租住以五年为期限,租住者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租房;业主住满五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重庆市特别规定,公租房不得进入二手商品房市场进行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只要管住了公租房上市交易的闸门,就没有利润可图,就不会发生利益输送。”黄奇帆说。
  此外,重庆市还设计了惩罚性的强制退出机制。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公租房租住,擅自转租、转售、出借和抵押公租房,空置房屋或欠交房租6个月以上,以及违反租赁合同,承租人或购买人所占有的公租房都被强制收回,其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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