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前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以充分发挥其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扩大内需等重要作用。 湖北决定大力挖掘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积极做好中小企业上市辅导培育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纳入“湖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中小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需办理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湖北省政府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依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湖北将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专项产权交易和流转平台,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流转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服务。探索和指导中小企业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多种债权和股权融资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 湖北还将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以及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担保业。鼓励有实力的担保机构跨地域设立分支机构,发展担保业务。通过财政增资、多渠道筹资,不断增强省级担保和再担保平台的资本金,提高省级再担保平台对全省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到2012年,各市、州至少设立1个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各县(市、区)都要设立1个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初步形成市县共同参与、省市县三级联动、覆盖全省、良性循环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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