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山西省供销社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工程,山西省日前制定了便民店建设及补助政策标准:新建或改造便民店,达到标准并经验收合格的,将获得总额达9000元的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
10月26日,在山西永济市卿头镇三娄寺村便民连锁店,村民张玉春正在忙着选购化肥,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以前买东西得跑到镇上,现在村里建起了便民店,节约了时间和精力,而且买的东西也比较放心。
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是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村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解决农村消费“不经济、不安全、不方便”的问题。截至2010年底,山西省已建成农村便民店18072个,今年计划建设便民店2000个,预计“十二五”期间便民店将覆盖所有行政村。
山西省供销社有关负责人表示,便民店建设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配送和统一承诺。在经济条件较好、交通便利、500人至1000人的行政村,便民店营业面积应在4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在600种以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边远山区县,以及500人以下的行政村,便民店营业面积应在2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在400种以上。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承办企业,在适宜建店且尚未建店的行政村新建或改造便民店,达到验收标准后,可获得便民连锁商店补助资金。其中,省财政每店补助6000元,各市、县财政每店配套补助分别不低于2000元、1000元;此外,对于2010年底前已建成、但未享受财政补贴的1927个便民店,经验收合格后也将纳入省财政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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