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规定购买预付卡金额超1万元需使用实名
2011-10-28   作者: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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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预付卡市场秩序,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个人于2011年11月5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

联系人:王建锋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邮政编码:100800

电子邮件:paymentcard@pbc.gov.cn

传真:010-6606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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