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家谈]高利贷会引发中国式金融危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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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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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作者:记者 方烨/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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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温州等地频频曝出高利贷泛滥、资金链断裂甚至借款人“跑路”等消息。针对这一现象,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金融大家谈”栏目记者专访时表示,民间高利贷的泛滥反映了中小企业生存环境的恶化,也威胁到银行体系的安全,根源在于现行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二元金融体制。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使民间金融“阳光化”和规范化。否则,中国式的金融危机并非耸人听闻。 张曙光说,长期以来,民间融资在中国经济金融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今年以来,由于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货币政策由“宽”变“紧”,而融资需求却未见降温。在资金出现结构性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催生了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其参与者不仅有正规的民间金融机构,而且大量无融资牌照的担保公司、寄售行、典当行也参与其中。 “与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不同的是,今年一些中小企业的订单还比较充裕。然而,紧缩的信贷规模和恶劣的融资条件,使得大量中小企业不得不走上民间融资的道路。”张曙光告诉“金融大家谈”栏目记者。 与此同时,民间资金充裕,但缺乏投资渠道,民间资金和民营企业之间没有沟通的桥梁,而民间借贷利率高企,放贷人获得巨额收益,吸引更多的资金蜂拥而入,也就成为民间资金投资的首选。“于是,就出现了‘满城借贷’和人人都是‘食利者’的情况。”张曙光说。 张曙光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和高借贷泛滥,远不是一个地方性问题,全国很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不仅浙江温州、台州、衢州、宁波,而且福建晋江、广东南海,甚至内蒙古的鄂尔多斯都出现了类似现象。“更严重的是,由于不少资金从银行流入民间借贷,资金链条越拉越长,借钱的企业无法偿还,就会对银行形成冲击。这一现象如不引起足够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有可能引发一场中国式的金融危机。” 张曙光认为,高利贷的泛滥,反映出中国经济金融体制上的缺陷。他对“金融大家谈”栏目记者表示,中国的金融体制仍然是一种国有银行垄断下的二元结构,表面上看金融市场化的程度不低,实际上银行信贷仍然在政府的严格管制下运行。一是信贷规模管制,一方面表现为央行每年把商业银行的信贷增长限制在一定规模,然后层层分解;另一方面表现为存款准备金率控制,一旦贷款规模收缩,首先殃及中小企业。 二是银行利率管制,表现为“存款利率上限管理,贷款利率下限管理”。这种非市场化的利率管制,提供了巨大的寻租空间。于是,银行信贷资金在源源不断地流向大城市、大企业特别是大国企的同时,也大规模地流入了民间借贷市场。而在贷款的可获得性和利率方面,中小企业除了自身的缺陷以外,还受到体制上的歧视,集中表现为融资渠道不畅,再加上货币政策收紧流动性,贷款规模受到限制,而IPO和发债等渠道也存在困难,于是迫使中小企业走上高利贷融资之路。 张曙光对“金融大家谈”栏目记者强调说,对于民间高利借贷的治理,仅仅立足于“堵”是堵不住的,而且会使问题越来越严重。“疏”才是上策,只有开正门大道,才能堵旁门左道。因此,给民间资本以合法的地位和出路,放开民间融资渠道,搭建民间融资平台,实现资本要素的自由配置,使民间融资阳光化和规范化,才是根本的出路。“但在这方面,我们说得太多而做得太少,关键是有关方面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他说。 从国际上看,发展民间金融早有先例,如日本有《赁金法》、中国香港地区有《放贷人条例》,南非有《高利贷豁免法》等。具体来看,国际上的主要做法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同时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管理机构。总结来说,一是要让放贷机构细化,渗透到每一行业;二是要加强监管。如美国参众两院于1940年和1941年分别设立了中小企业委员会,1953年出台了《中小企业法》,同年成立了作为联邦政府永久性机构的中小企业署。目前美国已建立起以中小企业署为核心的一整套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民间借贷阳光化以后,高利贷泛滥情况会发生根本变化。但必要的监管仍不可少,所谓真正的市场借贷无风险的想法,是天真的和幼稚的。”张曙光最后向“金融大家谈”栏目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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