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业务有望在北京试点。届时,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充当“先锋军”,主导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相应的业务。
近日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上述内容,鼓励老年人把固化在住房上的资产释放出来,提前变现消费,实现自我养老。
据了解,“以房养老”的概念即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老年人通过抵押拥有的自住房产,在急需使用现金却无其他收益来源的情况下,通过此种方式解燃眉之急。至于老年人可以获得的贷款金额,需取决于其房子的价值、利率及业主的年龄等。
据北京市老龄委介绍,北京市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以房养老”政策的研究,以厘清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也会考虑制定针对企业的鼓励措施,以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养老能力,努力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据悉,早在2007年石景山区便率先推出了“以房养老”模式。在该区,60岁以上的老人用原住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外出租,所有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养老中心产生的相关费用。
调查显示,2010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235万,占总户籍人口的18.7%。“十二五”时期,北京老年人口将以年均17万的数量快速增长,2015年,户籍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20万,占户籍人口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