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近日出台政策,明确村医定额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贵州用于提高村医补助的资金每年达到4.9亿元,其中省、地、县三级财政直接投入资金3.1亿元,新农合基金投入1.8亿元。 记者从贵州省卫生厅了解到,贵州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山区农民居住分散,群众看病难问题较为突出。农民常规疾病诊断治疗,大多得靠村医负责,因此稳定村医队伍对织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村医队伍因收入低、保障差而流失,造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牢的情况,贵州省近日出台的《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中提出,村医定额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高于300元的按所在县(市、区)标准执行。同时,对经年终考核合格的村医,按年人均1200元标准进行奖励。 贵州省明确,行政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少于2000人的按1名村医配置补助;服务人口在2000人至3000人的,按2名村医配置补助;服务人口超过3000人的按3名村医补助。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从政府安排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左右落实到村卫生室。 同时,贵州省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将提高村医补助的各项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各地在岗村医都能享受到新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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