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开展以房养老试点 直面70年产权问题
2011-10-23   作者: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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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前天发布“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以房养老”的概念,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北京市老龄办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正在对“以房养老”进行论证研究,针对企业的相关鼓励措施也在研究中。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研究鼓励措施

  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同时,也鼓励发展商业性老年保险,支持商业保险企业开发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并采取政府引导、个人交费、企业让利相结合方式,试点探索建立长期照料护理保险。
  对于此次在规划中提出“以房养老”,北京市老龄委相关人员表示,这并不是说政府部门要去开展,而是由政府来鼓励企业等相关机构去试点开展这项业务。
  “"以房养老"现在存在很多争议,比如房屋70年产权等问题,但在国外,这种模式在解决养老方面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相关人员表示,北京市正在对“以房养老”进行论证研究,以理清其发展的一些问题,同时也考虑研究一些针对企业的鼓励措施。

  申请门槛较高

  “以房养老”到底如何运作?中信银行在北京等城市正在进行试点。据媒体报道,中信银行近日推出针对中老年人的专属借记卡“信福年华”,并宣布在国内试点“以房养老”业务,凡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或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就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不过目前该项业务总体业务量不太大。
  据了解,老人把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后,中信银行将根据所抵押房产的价值和合理的养老资金确定贷款金额,累计贷款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值的60%,且每月支付的养老金不超过2万元。借款人只需按月偿还利息或部分本金,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如果到期后不能偿还本金,将以所抵押房产处置后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不过该项业务申请的门槛较高,办理该业务的申请者至少须有两套以上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也必须用于养老。

  专家观点

  房地产市场变数影响“以房养老”

  中国老年学会学术部主任、研究员陶立群介绍,“以房养老”多年来在各地都有实行,但始终没能推行出去,主要是因为涉及很多问题,“最大的就是房地产市场的变数不可控。”
  “以房养老可以作为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但作为主要方式肯定不可取,会存在很大的社会问题。”陶立群说,现在社会上对于房子的需求很大,房价也非常高,但到下一代时,一个孩子手上可能有几套房,而且随着现在政府加大力度建公租房,房价降下来的可能性很大,“现在能租3000元的房子,到时租1000元或者租不出去的情况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最终受影响的会是老人。”陶立群说,虽然老人是把房屋抵押给了银行等企业,但后者没有利润时,其积极性也会大受打击。
  据了解,在今年9月全国政协举办的“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以房养老”措施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银监会也就此展开过专项调研。但是,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并表示,“如果是房价上行期,"以房养老"问题不大,可如果遇到房价下行期,有可能遇到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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