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个消费者委员会17日在济南正式挂牌成立,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17日召开的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上获悉,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制约消费维权工作发展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为消费维权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政策保障,经济南市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当天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 《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章程》规定,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将实行全体委员会制度,由济南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及各县(市)区消费者组织推荐的人员和消费者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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