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0部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分工地位明显提升,国际化主体的竞争实力显著增强,贸易和投资规模稳步增长,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化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意见显示,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国际化重点推进对象。 另外,意见还提出将加大对鼓励类商品对外贸易的支持力度。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出口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且符合条件的产品在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外商把终端产品生产转移到国内来,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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