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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作者:记者 周翀 马婧妤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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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批准黎晓宏同志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免去李小雪同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职务。中央组织部决定,黎晓宏同志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免去李小雪同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 黎晓宏同志,1953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湖北,工学硕士。黎晓宏同志1969年参加工作。1992年10月起先后担任北京市第一轻工业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京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6年5月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2007年2月任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北京市政府秘书长。2010年1月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李小雪,男,汉族,1948年8月生,河北涉县人,197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2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 李小雪1994年从国家体改委调任证监会,先后担任证监会信息研究部主任、海外上市部主任、国际业务部主任、上市公司部主任、发行部主任、机构部主任。2002年7月,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机构监管部主任,2003年3月,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机构监管部主任、纪委副书记,2003年11月,任证监会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07年10月,在中共第十七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李小雪还兼任全国党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 在证监会工作期间,李小雪长期分管机构工作和会计工作。在2003年8月召开的全国证券公司座谈会上,李小雪提出的“三大铁律”,即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严禁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为业界熟知。日后,这“三大铁律”先后成为券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在分管会计工作期间,证监会协同财政部推动了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出台和实施,以及企业内控规范的修订实施工作,对上市公司运作、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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