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德文:碳市场短期内难以实现金融化
2011-10-17   作者:记者 梁嘉琳/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针对目前“碳市场制度缺失、市场失序、产品混乱”等描述,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梅德文日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专访时亮出独到见解:碳交易能成为改革开放33年后的新型制度红利,炒作碳金融衍生品是“伪金融化”,碳交所“遍地开花”利大于弊、多数亏损不可避免,碳市场短期内难以实现金融化。

  行业布局:碳交所遍地开花因条块分割

  经济参考报:据悉,全国至少有100家碳交易所(或碳交易平台,以下统称碳交所)在建,或列入当地政府规划,遍及全国各区域、各省市,甚至到区县。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王名曾递交一份提案。他认为,从国际经验看,欧盟、英国、美国一般只有一个交易所,碳交所遍地开花既不利于统一标准的执行,也不利于碳交易产品的国际对接。
  梅德文:中国金融市场的条块分割现象仍比较严重。当地政府争相建立碳交所,更多的考虑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虽然碳交易所本身不是当地利税大户,但碳交所稳定下来的众多会员是利税大户,在本地确权、交易有区域便利性和“成本优势”。
  我并不认为碳交易平台在各省市遍地开花是盲目扩张,市场过热。遍地开花至少能促进当地产业低碳转型,促进当地碳市场能力建设,促进当地碳减排的推广宣传。总体上,遍地开花的正作用大于副作用,因为碳交所不是高度杠杆化的证券衍生品,更未与大米等农产品挂钩,就算有副作用,也捅不出多大篓子。我希望社会舆论更关注碳市场的顶层设计、路径选择,碳交所数量只是碳交易一个小的方面。

  经济参考报:据悉,各地碳交所多由当地政府批准成立,国家发改委并不掌握地方碳交所成立的审批权,而碳交所仍处在产权交易的非金融业务阶段,按部委分工也不归证监会管理。如果碳交所遍地开花局面不可阻挡,您认为如何说服各地“理性建所、以所带市(场)”?
  梅德文:碳市场的建立有三个基本条件:第一,要明确设置国家的碳排放总量,然后对减排地区及减排行业的排放额进行合理分配,从而赋予碳资产的稀缺性和碳交易的合法性。第二,只有在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中,才能给碳交易带来较好的稳定性和流动性,进而才能实现碳交易发现价格、降低交易成本和规避风险的市场功能。第三,作为碳交易产品的减排量必须真实可信,因此需要独立第三方的科学核证。
  目前上述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这意味着地方即便跑马圈地也毫无作用。因此,现阶段只能实行碳市场的“双轨制”:在空间上,部分地区和行业先行试点强制性碳减排,为碳市场提供动力;在内容上,部分地区和行业先行试点碳资产证券化的交易,即金融产品,其他地区和行业维持碳现货交易,即普通商品。

  规则设计:谨防金融炒家借“低碳”违法乱纪

  经济参考报:此前有媒体报道,国内第一梯队的四大碳交所中,只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实现小幅盈利,其余交易所均处在亏损状态。碳交所前期投入大、行业门槛高,实现盈利需一段时间,那么谁来提供资金支持?
  梅德文:今天的碳交易就像10年前的互联网产业,虽然最初远远达不到盈利要求,但仍然吸引了众多投资。当前阶段,即便是处于第一梯队的北京环境交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其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仍不是利润率,而是通过团队建设建立人才梯队,通过产品开发探索商业模式,并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我们环交所有90多名员工,是国内目前最大的碳交所团队,承担了国际国内多个碳市场领域的重大研究项目,并积极推进相关交易产品的开发。
  此外,我们的股东结构也是经过精心安排的,通过产业机构(如能源企业等)、金融机构、技术机构以及有一定政府背景的中介服务机构,再加上产权市场(北京产权交易所)之间多重组合的参股碳交所,不但建立起了优良的治理结构,为企业发展建立了良好的资本基础。能源企业等碳排放大户参与碳交易还有先天的竞争优势,让碳市场“有货可卖”,实现碳的商品化,最终走向日趋规范的碳的金融化。

  经济参考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10家碳交易平台提出了自己的核心产品和“创新模式”。某省碳交所宣称,在国内首创“做市商双边报价与大宗交易共同参与集合竞价的混合交易制度”,以尝试碳资产证券化。您对此怎么看?
  梅德文:碳资产证券化包含两个方面:在时间上,将未来收益提前套现;在空间上,实现跨区域的资本流动。碳资产证券化应该作为碳交所的远期目标,但目前碳资产连一级市场的商品化和资产确权都谈不上,谈论二级市场上的证券化为时过早。
  在碳交易的不同模式中,由企业自愿发起的自愿碳减排交易(VER)的交易额太小,对投资者没有吸引力;具有强制性质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多为场外交易,而且在2012年底《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到期后,全球碳交易框架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目前大量碳交所大体上都“有所无市、高本微利”。
  总而言之,炒作二级市场的做市商制度、集合竞价,在现阶段即便不是忽悠,也是空中楼阁,很容易重蹈前阶段一些商品交易所“伪金融创新”的覆辙。我们要谨防少数金融炒家打着“低碳”旗号违法乱纪。

  市场前景:碳市场短期内难实现金融化

  经济参考报:中央高度重视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及相应的国际承诺。今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指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根据您数年来的实践和感悟,应如何说服决策层和投资者,碳交易值得更多的政策扶持和社会投入?
  梅德文:一位知名学者总结道,改革开放33年来,所有成功改革的基本经验是:让市场起作用、把激励机制搞对、开放的市场环境。上述三点,碳交易都符合条件。如今中央需要新的手段、新的工具、新的机制,在发展的同时,制约央企等经济寡头,以倒逼出更加市场化的经济改革,更加公平化的社会改革,为中国崛起创造更多的制度红利——这个重要砝码,就是碳交易。
  碳交易还能帮助根除中国经济30多年来的结构性“顽疾”,其中包括“重制造业,轻服务业”的供给结构失衡,“重投资、出口,轻消费”的需求结构失衡,“重劳动力和资源,轻技术和资本”的生产要素结构失衡,以及“国企尤其是央企垄断红利多,缺乏制约机制”的分配结构失衡——通过将央企发展新能源所得的CDM项目碳减排量收入,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以及支持相关产业活动。碳交易可以为新能源企业提供继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后一种新的排放权融资渠道。碳交易还可以通过“碳标签”打破发达国家对华“低碳壁垒”,大幅减少中国出口市场的风险。

  经济参考报:您如何评估中国碳交所未来发展的几种可能性?
  梅德文:第一种可能是,碳市场实现了金融化,碳市场的主管机构从碳减排业务主管部门转为金融监管机构。多年前,全国各地掀起建立期货交易所的热潮,当时全国共有58家期交所,经过一轮轮合并重组,至今全国只剩下4家。类似于期交所,全国数十个碳交易平台未来也将面临“关停并转”的命运,或纳入两三家全国性的碳金融交易所,或业务纳入期交所,从而作为一种碳金融衍生品而存在。
  这种发展方向需要有很苛刻的前提条件,要求碳交易的技术体系、政策体系、经济体系和信用体系都要相当健全。因为碳市场是一种“奢侈品”,尤其是在运营协调等软实力方面要求很高,就像航母和大飞机项目一样,看得见的硬件和器物层面只是冰山一角,这对国家综合实力是巨大的考验。
  第二种可能是,碳市场维持目前现货交易的产权市场模式。全国目前有100多家省市两级的产权交易所,其中北京产权交易所占了交易额的半壁江山。如果这样的话,上述产权交易所将通过增加碳交易业务,成为碳交易平台。
  第三种可能是,因为国内信用体系出现巨大危机,或者技术体系难以确保碳排放额公平分配,甚至全球经济二次探底导致工业和消费衰退,从而使各国不存在碳减排的必要性。如果这样的话,碳市场将走向消亡。

  经济参考报:上述三种可能性,您认为哪一种更会在未来出现?
  梅德文:我预计,至少在“十二五”期间,最好和最坏的情景都不会出现,碳市场还是维持着产权交易模式。在国内产权市场条块分割的现状下,为了尽快抢占各地的客户渠道和项目渠道,环交所已陆续与各地政府合作,建立了十余个区域性的、省内的碳交易平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先后经历了3个10年,分别以农村改革、国企改革、银行业改革为主轴,从农业、工业到服务业的确权过程越来越复杂化,改革前景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大。如今的碳交易则是个碳资产确权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对不受节制和约束的碳排放进行确权、分配和交易。
  一方面,碳相对于土地、厂房甚至钞票,更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另一方面,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商业信用违约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可以预期,即便中国2013年启动强制碳交易试点,碳市场的全面建立也是个跌宕起伏的进程。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建立碳市场的国外经验与启示 2011-07-01
· 中国并不迫切需要碳市场 2011-04-25
· 各地争建环交所 谋占碳市场制高点 2010-08-25
· 全球碳市场"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 2010-04-06
· 2015年低碳市场价值达7万亿美元 2010-03-26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周继坚:别让“陆地思维”毁了渤海湾·[思想]钮文新:紧缩货币“弊端”凸显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