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犯狱中忏悔:权力大了 金钱来了 信仰丢了
2011-10-17   作者:记者 周立权 胡锦武/南昌 长春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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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档案:

  周某,49岁。江西某大学原基建处处长、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江西省工程测绘学科带头人。他在大学新校区建设中担任工程建设副总指挥,受贿人民币439万元。2011年4月,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自述:

  “回想起自己的犯罪过程,完全是由于自己的贪欲造成的。收了别人的钱,总是心存侥幸心理,以为别人发现不了。我没能抵御住金钱的诱惑,不断地放纵自己,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形和扭曲。尤其是在有些人对我称兄道弟,以及‘有钱大家一起赚’的影响下,丧失了党性,丢失了信仰,走上了犯罪道路。”

  周某一路走来,很快很顺,硕士、博士;副教授、教授;副处长、处长。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003年12月,总投资27亿元的江西某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开工。周某被从土木工程系副主任的岗位调到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任副总指挥,兼任基建处处长。
  “总指挥由副校长担任,他事务繁多,而且是外行。我业务熟,又权威,工程所有的事几乎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简直是‘一言九鼎’。权力大了,许多人都主动接近我。”坐在《经济参考报》记者面前,周某脸上挤出一丝无奈的笑。
  开始时,周某还能严格要求自己,拒绝请吃,不参加承建方提供的娱乐活动。可是后来,他就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并收受了一些土特产之类的东西。后来就收受了一些购物卡等财物,逢年过节,别人给送“感谢费”,周某也来者不拒了。
  收了钱就要帮人办事,周某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将施工单位推荐招标入围。在工程款拨付时,给予优先结算。就这样,“好处费”源源不断地流进了周某的个人腰包。
  至案发时,周某收受贿赂竟达439万元之多,许多受贿来的钱,他自己都说不清了。

  罪犯档案:

  黄某,女,47岁。江西国土系统原正处级干部。法院审理查明,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21万元。她最终因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自述:

  “我是怎样从一个年轻有为的国家干部沦为‘阶下囚’的呢?我深感是由于忽视了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对共产主义信仰产生了动摇,由于我对金钱的贪婪,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给亲人带来了巨大痛苦、给家庭带来了灾难,如今我只有高墙电网中无尽的悔恨和泪水。”

  40岁前,黄某的人生道路是一帆风顺的,39岁她就当上了处长,成为当时江西国土系统最年轻的处长,并被公示为副厅级后备干部,但她被金钱毁灭了,在她面前只有漫漫的刑期。
  黄某说,随着分管业务的增多,应酬也在增多。渐渐地,她被社会上的阴暗消极现象所迷惑,看到一些来找她办事的老板挣大钱,出有好车,住有好房,吃、穿、用极为奢华,请客送礼非常大方,她既羡慕又不平。
  黄某先前只是收些红包,数目太小,满足不了她的贪欲。因为有许多中介公司做土地开发业务,利润很高。黄某深知给这些公司介绍业务回扣很高,于是她就多留了个心眼。
  不久,一个县国土局的干部找到她,请她帮忙为他们县介绍土地开发业务,她就将这笔业务介绍给了以前同事开的公司,公司给了她63万元介绍费,黄某稍加推辞就收下了。
  就这样,她抱着侥幸心理,在犯罪的道路上迈出了可耻的第一步。此后,她沉迷在金钱里,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我之所以能走到这一步,是因为手中的权力太大了,一些公司千方百计地想办法给我送礼送钱,为的是能让他们的项目在我这里‘过关’。”黄某说。
  黄某收了钱不敢花,都用别人的名字存在银行里,不敢买车,不敢买房。

  ■罪犯档案

  王某,61岁。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系统原副处级领导干部。收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自述

  “权力监管不到位必然滥用,权力大了,诱惑多了,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迷失了人生方向,丢失了信仰,从而失去了自由,我不得不吞下自己酿下的苦果。”

  用王某自己的话说,他们的权力太大了。交通运输、危险品和化学品存放、矿山、工矿企业以及人群聚集场所的安全都属他们的监管范围,而他们手中的权力“弹性空间”很大,这就给腐败留有了可乘之机。
  王某给《经济参考报》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建筑工地死了一个人,停改三天也可,停改一周也行。停改合格后可开工,不合格仍可继续停工。而这些都由他们这些负责人说了算。因为有了这些权力,一些单位就主动“拉关系”,“制造”各种理由送钱送物,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得到关照。
  “我有现在的悲惨下场,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先是收一些礼品、购物卡,慢慢的5万、10万也都敢收。‘夕阳红’的想法在不时地作祟,想趁还没有离开岗位之前大‘捞’一把。”王某说。
  王某在反思自己犯罪历程时认为,他一直抱有侥幸心理,行贿人送钱给他都是一对一的,每当他拒收时,行贿人几乎用同一句话来劝导他,“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他从第一次收钱时的顾忌到一次次平安无事,从而让他跌入了腐败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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