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电煤供应紧张,10月1日起,省内工商业用电和外送电中每度征收0.015元电煤补贴资金。 近日,贵州局部地区出现降水,但总体偏弱,对旱情缓解作用有限。截至9月底,日均电量缺口达1亿千瓦时左右。由于来水不见好转,电煤供应也无法满足火力发电需求,今冬明春电力供应形势严峻。 贵州省明确,10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按照“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优先保证省内电力稳定供应,确保不拉闸、不限电;省内电煤库存要明显提升,年底库存将达到600万吨;发供电水平明显提升,火电机组月均发电利用小时达到500小时以上。 贵州省还调整完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将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解缴比例也相应调整。 根据规定,调节基金重点用于补贴火电企业采购电煤、居民生产生活用煤等,并与电煤补贴资金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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