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预决算公开内容再次得以细化。昨日,北京市政府公报发布通知,明年起,北京将首次公布行政经费支出。
行政经费包括“三公”
通知明确,明年起,市财政局要公开市本级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部门决算的相关部门要公开本部门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数。
据了解,对于行政经费的口径,目前财政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正在做相关的研究工作。同时,财政部提出原则性要求,要求各省市公开行政经费。而行政经费数额,包含了目前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以及各政府部门正常运转所需要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设办公楼等各方面的费用。
部门预算细化到项级
通知提出,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原则上应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预算编制说明;要积极创造条件细化公开内容,争取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
通知还明确了“三公经费”的公布主体,由市财政局负责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各相关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数据,同时,各相关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经公开后,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得突破“三公”经费预算指标。
区县应主动公开“三公”
对于区县的公布进程,文件也予以了规定。各区县政府原则上应比照市级做法,积极稳妥推进本地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支出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对于已具备公开条件的区县,要主动公开;尚未做好准备的,要尽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从2012年起公开。
亮点
详细程度 预决算转移性收入应公开
同时,公布数据要真实,政府预算、决算要真实反映本级财政收支情况,要将本地区从上级获得的转移性收入按规定列入本级预算、决算,同时在本级预算、决算中反映对下级的转移性支出。
公布内容还须细化,政府预决算表的收支项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收入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基本编列到款级科目。
2012年,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市级政府预算中部分重点支出,进一步细化至项级科目。
涉密内容 创造条件公开不涉密内容
信息公开中,部分部门因涉密并未公开,比如今年年初的预算信息中,北京市公安局的预算情况并未公布。对于涉密的单位和内容,通知也予以了明确。对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做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将不涉密的内容依法予以公开;对含有虽不涉密但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内容的信息,要依法依规,科学分析,审慎处理,合理确定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