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第三方销售即将起航
2011-09-30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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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29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自10月1日起实施。根据暂行规定,基金销售账户的日常运作应当遵循“封闭运行、定向划付、同基金投资人返还、自有资金分开交易、禁止担保”等一系列原则。暂行规定鼓励基金销售机构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降低支付成本,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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