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曾经的福州地标之一,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福日大厦现在人去楼空正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中国的“短命建筑”可以拉出一长串名单,这些建筑不少曾是一座城市的地标和象征,比如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北京凯莱酒店等。业内人士称,出现短命建筑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及建筑规划不当,从而造成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大拆大建”。城市规划和建设应该广泛吸引公众和专家的参与决策,遏制拆建的随意性。
规划不当是建筑短命主因
在北京CBD的核心地块,高度超过500米的未来北京新地标的建筑9月中旬开始兴建。在该地块旁边,曾经的地标建筑中服大厦曾一度陷入“推倒重建”的漩涡。
“原来说过要拆,但一直没有动静。”一位住在中服大厦附近的北京市民对记者说。如果真的被拆掉,这座建成才10年、高达126米的大楼将成为北京“最短命”的高层建筑。
“短命建筑有两大原因,一是建筑质量问题,二是规划不当。”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到生命周期的建筑被拆除,主要就是因为规划不周、前瞻性比较差。
福州福日大厦之所以建成20年即被拆除,主要就是因为规划得不够长远。据报道,福日大厦当年的设计已难满足现在的使用,比如地下一层,有一处拐弯弧度很大,汽车难以出入,于是地下一层只能停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失去了地下停车场的主要功能,大厦的停车成了大问题。福日大厦拆除后,将重新设计规划,原地重建。
一座建筑的规划如此,城市的整体规划则更为重要。上海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陆骑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虽然政府有规划,但城市规划经常变化,而且执行起来不到位。政府过于看重GDP,很多建筑都是形象工程,这也是造成短命建筑的重要原因。
根据住建部的报告,一些城市变更规划、大拆大建,资源能源浪费严重。一些城市采取变更规划、拆建房屋的方式来盘活原有土地,城市房屋建筑寿命普遍较短,平均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拆除未满服役年限高层建筑的现象,加剧了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
按照《民用建筑设计原则》的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至100年。然而,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仅为25至30年,有的甚至刚刚建好就“夭折”。相比之下,英国、法国和美国的建筑平均使用寿命为132年、102年和74年。
发展经济未必要“拆旧建新”
上世纪90年代初开业的北京凯莱酒店曾经也属于地标性建筑,但仅仅过去20年,似乎就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住在凯莱酒店附近月河小区的王大爷是一位“老北京”,他告诉记者,“当时凯莱酒店是北京比较好的酒店,但现在层数、面积不够了,不合规划了,在这个区域不那么显眼了。”
凯莱酒店从2010年正式开始拆除工程,如今留下的是一个大面积的基坑。工地四周竖立的围挡上的广告牌表明,一座更加高端的酒店将拔地而起。
有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太快,研究基础和经济基础脆弱,求快、求大、求洋,一些建筑项目上得太快,并没有经过充分的多方论证、缺乏长远规划。
据了解,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和钢筋。与此形成有趣对比的是,爆破业在中国已然发展成了一个巨大的产业,其中包括久联发展、雷鸣科化、南岭民爆、江南化工等多家上市公司。
事实上,在这样的“大拆大建”中,每一座建筑都难以幸免成为“楼脆脆”。中国城市公共事业专家徐宗威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城镇化速度快,社会公众对城市设施的需求变化也很快,一些建筑由于城市建设而被拆除有其客观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城市空间规划往往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两者之间没有很好的衔接。
一般而言,城市总体规划是以20年的期限来进行编制,而经济社会发展是“5年计划”,这就容易造成城市规划赶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2008年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地方政府还须制定近期建设规划,规划期限为5年。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事实上,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一定要以频繁的“拆旧建新”为代价。对于一些年龄不太长的“20世纪建筑遗产”,一些城市也开始注重在城市规划时予以保护,并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
想象一下,看过千篇一律的城市面孔后,坐上观光马车,穿行在类似天津五大道那样的历史文化街区,每位游客都会被那些漂亮的“小洋楼”所吸引。“大家直观的感觉是,很喜欢那时候的房子。”徐宗威认为,建筑是城市文化的延续,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50年前的建筑就算历史建筑,如果要拆除的话,都有非常苛刻的条件。
此外,目前映入公众视野的多是大城市的“短命建筑”现象,而中小城市的问题同样应该引起关注。有分析称,中国较小城市和更靠近西部的地区,建筑活动仍在加速。陆骑麟认为,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小城市的“短命建筑”会相对较多。
提高公众和专家参与度
有统计显示,“短命建筑”中大部分为公共投资项目。很多国家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有明确要求,比如日本规定城市规划方案要先通过“意见听取会”、“说明会”和公开展览内容等方式征求居民意见,然后经“都市计划中央审议会”或“都市计划地方审议会”审议。
“中国的建筑规划更多是主管部门直接就定了。”徐宗威说,公共建筑的规划缺乏公众和专家的参与。应该特别发挥专家在决策中的作用,比如成立专家委员会,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包括建筑的规模、选址、体量、风格等方面的意见。
有分析称,要减少短命建筑的出现,遏制拆建的随意性,必须提高建筑规划的透明度,让公众参与决策,“人民的参与是最好的保障”。
今年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施行,该条例特别强调保护被征收人利益、强调政府依法征收,确立了公众参与、规范透明的征收程序。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这些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一位知名法学教授也曾提出,假如要征用土地都需要决策审慎且付出合理的补偿,有时还必须打旷日持久的诉讼,法院也只是严格依法居中判决,那么政府还能够如此轻松地东一个规划,西一个规划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