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为确保农村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证农民用上放心药、价廉药、方便药,江西鼓励大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发展农村连锁药店,每开设一家农村连锁药店可获一万元项目资金补助。 江西省商务厅介绍说,此次奖励范围是2011年度在农村(县城以外的乡镇、村)开设连锁药店的药品流通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每开设一家农村连锁药店,将获得1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连锁药店货架、电脑、装修、牌匾及配送车辆等设施的投入补助。 据了解,自今年6月以来,江西通过实施“放心药”下乡工程,大力发展农村连锁药店,对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使不少农民享受到价格实惠的放心药。 江西省商务厅说,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村医疗改革,“十二五”期间江西将扩大农村连锁药店规模,形成药品流通网络,并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建立起农村药品流通行业省、市、县三级管理工作体系。 此外,江西省商务厅还将与卫生、药品监管等部门出台鼓励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发展农村连锁药店的相关政策。同时,选择药品批发和零售代表企业成立联系点,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协调解决药品企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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