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下午2点30分,国美电器特别股东大会在香港铜锣湾富豪香港酒店召开。因当日下午和晚上我在旅途中,不能即时得到当时的投票结果,就是知道了也没时间马上修订文章传给编辑。但我还是忍不住要预测国美电器争夺战的结果,那天早上4点我起来给《中国青年报》写专栏。我说,黄光裕当胜。 结果我错了。 9月28日国美电器的特别股东大会争夺激烈,在8项议程中,黄光裕家族输掉了7项,没能撤销陈晓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的职务,只保住了一项——“即时撤销本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这一项很重要:黄光裕家族的股份没有被稀释,大股东的地位保住了。在第二天的媒体上,大多是《黄光裕惨败》之类的标题,唯有《中国青年报》孤零零的《黄光裕当胜》,挺寒碜的。《中国青年报》同人们太相信王安了,轻易不动我的文字。 传统道德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矛盾 老板和掌柜的争斗故事 国美大股东黄光裕与管理层陈晓等历经数年的争执,是近来中国民众最为直观、乐道、普及的商战范本,并必定将成为现代中国商业史上最为鲜活、复杂、深刻的经典案例。 这是一个古老却又翻新的话题,就像“林妹妹的裸死”一样好看。这是家族公司向公众企业转型的纠结,是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矛盾,是老板和掌柜子之间守业与篡权的故事。于是,为争夺国美,老东家黄光裕与掌柜子陈晓隔空出招,腾挪斗狠,喜得媒体抓耳挠腮,小咬(东北的蚊子)扑人。 按中国百姓的叙事,这是一个安禄山、吴三桂式的话本,多有指责陈晓等职业经理人奴夺主产、监守自盗、乱了纲常之说。2006年夏天,国美收购永乐,国美老板黄光裕并不歧视手下败将永乐创始人陈晓,而是拜帅陈晓,极尽帝王风范。谁想黄光裕不久事发,身陷铁窗,于是力推陈晓替代自己。当时国美势衰,急需搞钱,陈晓左右招呼,引进贝恩资本。对引进贝恩资本的细节,黄光裕似知非知,然而刻骨铭心的是,自己在国美的股份被稀释了,大股东的地位悬了。 更难忍受的是,当年国美收购永乐时,摩根士丹利也追求过永乐,而当时摩根士丹利中国首席执行官竺稼,如今正是贝恩资本董事总经理——当年的情敌,在我黄光裕遭难时,又上手搞到一起了!且不说私情,据说这贝恩资本有外资背景,在国美艰难时,你陈晓的动作,与早先安禄山、吴三桂引进外鬼的做法,有何两样?国仇家恨孰可忍……陈晓们被喊做乱臣贼子,挟洋自重,黄光裕家族站在了高高的道德土堆上面。 在学界,舆论似乎更倾向于陈晓:理论上,一旦成为公众公司,公司就不再是某一股东的私产;现代企业的制度源自西方,除了产权关系、法人制度、有限责任、政企分开、经理人制等显性的制度建构之外,其精髓乃是权力制衡思想,不能出现绝对的权力;我国资本市场虽然也在借鉴西方企业的制度模式,但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经理人损害股东利益、企业侵害职工利益、垄断企业损害社会利益的事情层出不穷,股东大会形式大于实质,监事会形同虚设…… 我认识一个职业经理人,他曾是官员,被几个民企老板忽悠,弃官下海创业。进入企业之后才发现,私人老板有猫腻,表面上看股权是分散的,实际上有代持,一两个老板就绝对控股了企业。职业经理人不干了,推倒重来,另找投资者。结果是,几个国企股东各自不超过20%的股权,谁都不能拍板,其实国企官员也不很较真,于是这家企业就由职业经理人说了算。接着,职业经理人还搞起员工持股会,这样就更方便操控企业,更便于利益输送。 后来他告诉我,这回好了,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了。于是我明白了,在中国,如果谁告诉你他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搞得好,一定是因为他自己能说了算,不论他是投资方,还是职业经理人,甚至是官员。 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在他的微博中写道:我只是一个被委托的代理人,深知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而只知忠诚,这应该是职业经理人的必备原则。 不知任志强这番表白何为?任志强是国企职业经理人,是共产党员。然而在国企,我看到更多的是股东的虚无,是职业经理人无法无天的扩张欲望,因为,扩张是业绩,如果有损失,那是全民买单。 在国美事件中,有媒体提出,应该有第三者介入。具体方案是由商务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成立一个“国美电器管控权调研组”,给出客观判断和建设性意见,似“类独董”制度。 听到这话,立马要警惕了,这是在给政府下套儿呀。中国企业的各种危机多了,政府有多少个“调研组”可派?全球金融危机,美国政府确实接管了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但那都是“大到不能倒”的大家伙,而且,美国政府有明确的监管规则和退出程序。在咱这儿,政府绝不会闲着出去“调研”,出口就是命令,看看山西煤改吧,至今还砸在手里。国美是香港上市公司,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危机来了,此案正是考验英国和中国香港法律的机会,并品味西方公司治理与中国本土风情的咬合。 官方明显偏向黄光裕
谁敢与之争锋 民间一直在分析黄光裕与陈晓之战各自的实力和底牌,阴谋论、品格说,不一而足。在国美电器特别股东大会2010年9月28日表决之后,媒体们欢呼法律和公司制度的胜利。但它们有意无意地忽略着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官方的态度。 唯此,其他所有的算计和细节都无用,没有普世价值,法律是人解释的。
官方的倾向是明显的。在狱中,黄光裕能够继续行使他的民事权利操控国美电器,黄光裕的妻子杜鹃也得以改判缓刑出狱。黄光裕的公开信也印证了这一点:“非常感谢国家和政府,在我接受刑事调查后,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了国美,帮助企业恢复了正常运转。”
另外还有一些迹象可资佐证——据传,有官方力量撮合黄氏家族与第二大股东竺稼的和解;2010年9月25日中国商业联合会表示:在涉及股份结构变化等重大事项上,应从保护所有股东权益的立场出发,无论股东如何变化,都希望国美电器能够永远保持民族品牌的本色。中国商业联合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这也是国美事件发生以来首个准官方组织的表态。 官方的倾向或许是因为:黄光裕不完美,但此人可用;国美电器是中国家电零售业的巨头,目前有员工(含门店促销员)近30万人,每年为国家上缴税收15亿元以上;国美电器的前途,不仅关系到几十万员工的生计,还会影响到市场的平稳;另外,当中国零售市场被外资惨烈瓜分之时,却能杀出个国美电器——虽然有人认为国美电器不算民族资本。 官方虽有倾向,但国美电器的特别股东大会是在香港投票,规则相当完善。如此,官方如何干预?我不知道。 因此,虽然国美之争看似在阳光下,虽然在2010年9月28日国美电器特别股东大会表决上黄光裕似乎输了一阵,但黄光裕会笑到最后。虽然我反对行政力量介入黄光裕案,但我也知道,我反对不了,谁也反对不了。 那么,黄光裕案与中国证券市场有什么关系?黄光裕正是因为在证券市场上玩关联交易而出事的;陈晓也是借着资本市场基础上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与黄光裕抗衡。在中国证券市场30年中,虽然法律法规越来越多,越来越细,虽然境内外力量自我觉得越来越强大,但政府,及其关联利益集团始终是主导力量,而且,这股力量越战越强。在黄光裕案中,谁敢说,偏向黄光裕的政府力量,这回就会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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