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近日规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方可进入采购现场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在资格证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应至少参加一次政府采购培训。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山东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山东省财政厅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从业资格证》。 山东省提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一年内有2次以上无证、持他人或虚假证件上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等违规行为的,不仅所在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将被视为不合格,采购人也不得委托其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而且当事人2年内不能参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 据了解,2010年山东政府采购规模达到673.9亿元,同比增长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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