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以来,山东省招远市地税局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始终贯穿于税收全过程,建立健全责任明晰、流程规范、制约有力、监督到位的部门内控机制,构建了预防超前、监督有力的廉政管理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着眼于前期预防,强化制度建设。该局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为提高制度保廉功效,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讨论、修订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对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税源管理等35项涉税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新修订,使各岗位税务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清楚了岗位之间的业务流转配合关系,形成了层层分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使权力在科学设置的程序中规范运行,实现了对权力运行的流程制约,提高了廉政风险防范度。 着眼于事中监控,建立风险反馈机制。该局积极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取消沿袭多年的税收管理员分片管户制度,由人对户变为人对事、事对户,既有效加强了税源控管,又强化了对税收执法的监督,防止了税收执法随意性。以省级“大集中”系统为支撑,针对纳税人的特点和风险控制要求,实施以分规模和分行业为主导的分类管理,在现有征管组织体系框架下,调整优化岗位的税源管理职责,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化税源管理机构为中枢,以分类分岗管理为基础,以一体化部门协作为保障的税源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对税源监控分析、纳税评估和税收预警,有利提高了税源控管水平。积极发挥税收预警平台的监控职能,随时掌控各岗位风险点风险信息,提高系统对风险点及有关重点管理事项的覆盖能力,保证风险信息反馈的客观、准确、及时。 着眼于后期监督,建立检查纠错机制。招远市地税局采取巡视检查、执法监察、责任追究等多项措施,强化执法运行的全程监督。切实发挥税收执法检查的功效与作用,通过日常、专项和年度执法检查,查摆问题,纠正错误,落实责任,并加强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管理。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减少不作为、慢作为或任意作为等行为,有效地规范了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同时,以媒体为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公开有关政务事项的法规依据、办事流程,方便纳税人监督;强化与纳税人的沟通联系,通过不定期采取回访座谈、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各岗位风险点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及时化解风险信息。重视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杨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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