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下发通知,对山东、河南、四川、青岛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通知称,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2007年12月1日起,山东、河南、四川、青岛实施家电下乡政策试点。自试点以来,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成效显著,拉动消费、便农惠农效果明显。根据相关规定,2011年11月30日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 通知还称,2011年11月30日,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自2011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三省一市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通知强调,三省一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和标识卡为准),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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