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9日从青岛市政府国资委获悉,青岛市政府国资委近期检查试点企业2010年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发现,其预算偏离度为2.05%,个别企业超预算额度发放工资被处以扣减企业经营者绩效年薪等处罚。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青岛市政府国资委自2009年起在青岛港等5户试点企业进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试点。近期检查发现,5户试点企业能够按照工资总额预算相关政策规定及2010年工资总额预算备案数发放工资,预算偏离度为2.05%。 据介绍,在工资管理方面,青岛市试点企业逐步加强工资总额管理力度,所属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建立健全了工资总额管理台账,规范了工资范畴和结构,理顺了人员劳动合同和工资关系,劳务派遣人员逐步向“同工同酬”方向推进。 但是,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检查也发现,个别企业2010年超预算额度发放工资。为此,国资委采取扣减企业经营者绩效年薪,扣减2011年工资总额预算额度等办法,以体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试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将城市公共服务企业逐步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范围,推进城市公共服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制度。 据了解,我国于2008年4月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航空等四个行业启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试点,此后逐渐扩大范围,旨在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