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行业规划无环评拒审批
2011-09-16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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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环保部15日公布通知称,对于“一地三域”的综合性规划,以及十大行业的专项规划,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其审查意见一并附送规划审批机关,未附送且应要求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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