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遭限价令变相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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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这显示地方政府执行限购政策的不情愿和博弈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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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作者:记者 高伟/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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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衢州市出台房地产限购政策细则,成为住建部公布新增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后的第二个城市。此前,同处浙江省的台州市也宣布了限购政策。 不过,与屈指可数的“限购令”相比,更多的二三线城市则选择相对宽松的“限价政策”。 河北省廊坊市首出“限价令”,要求本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最高不得高于9000元/平方米。随后,更多二三线城市开始效仿,先后有烟台、韶关、丹东等多个二三线城市加入“限价”行列。 业内人士指出,二三线城市“限价令”的普遍出现,显示地方政府在执行限购政策的不情愿和博弈心理。 北京中原地产称,本轮调控主要的问题依然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策处于博弈过程中。宏观调控政策力度很大,但是各地政府从地方利益出发不希望出台太过激烈的政策。地方政府公布限价令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避免限购令给本地市场带来冲击。 即便明确出台限购令的台州和衢州,其政策相对仍显宽松。衢州版限购令规定,在市区有3套或3套以上房子的衢州籍人士禁止在市区买房,在市区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人不能在衢州买房,在衢州没有缴税或社保未满1年的外地人不能在衢州买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指出,“限价令”仅仅影响价格,非但不抑制需求反而能刺激需求。而“限购令”则直接影响到需求,很可能对当地市场产生重创。这是地方政府选择以限价取代限购的主要原因。 据北京中原地产统计,作为此前限购令实施样本城市的北京,限购持续半年以来合计住宅总签率为近三年同期最低,总成交量环比上一个半年下降46.5%。中原地产分析,有鉴于限购令严厉的调控效果,北京楼市成交量的极度萎缩令其他二三线城市在新一轮限购令面前踟蹰不前,许多地方城市并不情愿加入限购之列。 实际上,选择“限价”的城市大多采取设置房价上限的方法,而该标准因掌握在地方政府自己手中而备受质疑,更有分析指出这是地方政府的“变相抵制”策略。 湖北省住建厅此前宣布,10月底前仍不能将房价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的城市,应研究采取住房限购等措施。杨红旭对此表示,“湖北表面看似积极,实则在拖延!到10月底哪还用限?地方通过操控均价完全可以调整到位。” 中原地产、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等业内分析机构根据住建部“5项标准”统计分析,包括廊坊、台州、秦皇岛、哈尔滨、潍坊等多个二三线城市均符合“限购标准”,并预测二三线城市中将有至少20个城市应该出台限购令。 但是,这些“准限购城市”中的多数城市至今按兵不动。其中,秦皇岛明确宣布不实施限购政策。此前,有接近住建部的相关人士透露,住建部近期在和地方政府约谈限购过程中,大多数城市均认为自己城市房价并不高,不应该被纳入限购行列。 “二三线城市实施限价无可厚非。”高策地产顾问董事长李国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限购在于抑制需求,会导致销售量的下降并抑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限价则是缓解需求。限购的初衷是因为房价上涨过快,现在通过限价的方式使得房价稳定下来。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抑制同时可以保证本地市场的合理需求不被限购误伤。” 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持同样观点。他认为,“二三线城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大多还处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有许多正当合理的需求不应该被抑制,另外当地经济也需要房地产业的带动。” 事实上,住建部在公布5项限购标准时并非强制要求,该标准文件表示“地方政府可保留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并且规定“限购期限可暂定到今年年底”。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变通自由。 即使住建部有约谈机制,但周毕文表示,“约谈即可谈,说明还有回旋的余地,地方政府如果觉得不能限购就会采取限价措施。”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包括出台限购标准,但是地方政府仍然没有下最后决心。 “尤其这次让各地政府自己出台限购措施,没有强制性措施和标准,留有很大空间。如果没有强硬措施,接下来随后的一些城市仍不会有多少主动限购,大部分还是会以限价等方式出现。”陈云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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